张玲律师,女,200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蚌埠医学院医事法学教师,现就职于安徽明钰律师事务所。 张玲律师从业期间处理过众多业务,主要涉及的领域有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人身损... 详细>>
律师姓名:张玲律师
手机号码:15675526661
邮箱地址:448233606@qq.com
执业证号:13403201221681227
执业律所:安徽明钰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翔城市广场一号楼19层安徽明钰律师事务所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号:公治[2002]74号
发布日期:2002-5-21
执行日期:2002-5-21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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